各學院、各位博士后:
根據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施2013年優秀博士后國際化培養計劃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3]52號)文件要求,現就做好2013年度優秀博士后國際化培養計劃申報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條件和名額
(一)博士后國際化培養的資助范圍
1.2012年1月1日之后出站來校工作的博士后;
2.已經和我市相關用人單位簽訂工作協議(合同)的在站博士后。
(二)申請資助博士后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在科技創新中取得突出業績,有良好的發展潛質;
2.其專業或課題(項目)研究方向與我市重點學科、產業發展方向相一致;
3.主持的課題(項目)具有較高的原創性、創新性、前沿性和應用價值;
4.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對在我市重大項目建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博士后優先資助。
(三)資助名額。2013年資助30名博士后。
二、培養期限和資助標準
(一)培養期限。博士后赴國(境)外期限依據培訓考察及開展合作研究的實際需要確定,最長不超過3個月。
(二)資助標準。博士后赴國(境)外培養經費由市財政局根據國外收取的培訓費、生活費和國際機票的標準核定,市人才基金給予每人不超過10萬元的資助。
三、申報程序
(一)個人申請。凡符合本通知中規定的資助范圍和條件的人員,可自行聯系國(境)外培訓接待單位,收到邀請函后填寫《優秀博士后國際化培養計劃申請表》。
(二)推薦上報。學校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市博士后工作辦公室)。
四、遞交材料
申請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優秀博士后國際化培養計劃申請表》和主要證明材料復印件合訂本一式2份。《優秀博士后國際化培養計劃申請表》電子版發至nk610@nankai.edu.cn 。
附件材料包括:國(境)外培訓接待單位的邀請函(須注明培訓費),《博士后進站審核表》復印件,各項經歷、獎勵、成果的證明材料,留津工作協議書或聘用合同。
五、有關說明
(一)資助經費的開支范圍包括往返交通費、國(境)外培訓費、生活費等。
(二)博士后如有在國(境)內外觸犯法律及違背社會公德、學術道德、行業規則的行為和不良記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受資助資格,并追回資助經費。
(三)獲得資助者在公開發表資助取得的研究成果時,應標注“天津市資助選派優秀博士后國際化培養計劃資助項目”。
(四)獲得本年度資助的博士后須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辦妥有關手續并成行,逾期未成行者不再資助。
博士后務必于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下班前將申報材料報人事處,電子版發送至nk610@nankai.edu.cn,逾期不再辦理。
南開大學人事處
2013年5月21日
聯 系 人:楊柳
電 話:022-23508595
傳 真:022-23501586
Email:nk610@nankai.edu.cn